有一個留學生詢問本公司採購:‘韓國有沒有法律規定留學生搞代購’。公司採購回覆就簡單一句:‘非法就業’。可能公司回答的有點拽,那位留學生留下了‘代購也算非法就業嗎?那麼多代購都算嗎?’之後,採購回答了‘對’。結果發現被對方刪除...(採購說我又不是法務部的,刪我們幹嗎)...
總之,對於公司回答的沒有誠意,向那位留學生道歉的同時,簡單明瞭的給廣大留學生普及,韓國留學生代購為什麼是非法就業。
留學人員,不得從事就業活動
先學習「非法就業」的知識之前,要弄清「留學生」的法律概念。法律上,「留學生」指的是持有D-2簽證的人(D-4語言研修生也算)。向我們採購本人這種持有F-6等非留學簽證即可,但法律上的留學生指的是:持有D-2/D-4簽證的學生。
韓國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18條要求,外國人要想在韓國就業,必須要有「可就業的簽證」。但D-2/D-4並不屬於「可就業簽證」,因此除了「限定時間內的短期打工」之外,任何就業盈利活動都是違反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18條的行為。
代購並不屬於「限定時間內的短期打工」的範疇,而且性質上屬於經濟貿易活動。所以,代購就是法律上的就業行為。因此,持有D-2/D-4簽證的留學生搞代購那就絕對屬於非法就業了。
法律上,留學生代購是不被允許的
留學生有沒有可以合法就業的方法?
有。那就是改掉簽證,脫下「留學生」這個法律外套。改簽證的路子其實很多。比如:跟韓國人結婚之後,改成F-6簽證;設立外國人投資企業,改成D-8投資簽證或D-9貿易簽證等等。
總之,你是持有D-2/D-4簽證的話,就不要想代購之類的事情了。雖然現在有很多搞代購的留學生,而且感覺事業一帆風順,但法律風險無時無刻的威脅著留學生代購族。雖然目前法務部不會主動去抓留學生代購,但誰也無法預測哪一天會掀起嚴打的風暴。就像前年的那次「留學生家教血案」一樣...
想辦法先得到合法就業簽證之後,再搞代購
結 論:我們不是法務部的工作人員,也不是韓國警察。所以搞代購的留學生不要把我們刪除掉,我們是不會去揭發你們。看到本文之後,估計大家也瞭解到了其中的風險。對了,非法就業最高處罰金額是2000萬韓幣。準備好罰款的錢,同時做好被遣送回國的心理準備的話,其實做不做代購完全是自己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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